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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9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办发〔2018〕15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对照有关政策规定,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在我市各级各类企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专业技术人才。

2、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后,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且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的,也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但是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其离退休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3、在我市工作满1年以上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如本人自愿,也可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4、人事关系(社会保险)不在我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且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经市职称办同意,也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5、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6、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和乡镇(街道)申报。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要在单位核定的空缺岗位限额内进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考试、考评结合和初次认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以不受空岗限制。

事业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如果具备下列情况之一,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盐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方案备案表》,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申报。(1)上一等级技术岗位有空缺,且当年无人申报的,可以调整到下一等级技术岗位予以申报;(2)自前一次申报以来,在同等级技术岗位上,可以按照“退二补一”的原则,按实际减少人数二分之一的比例予以申报(小数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3)任现职以来,经组织选派援疆、援藏工作1年以上的人员;(4)任现职以来,受到市以上政府综合性表彰,或者因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

尚未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应当先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再按规定申报。

8、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二、申报资格条件

1、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中级职称。

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获得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2、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考核认定或评审中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3、资历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破格1年申报:

市(厅)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同级转评和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1)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专业技术人才可自主申报两个系列(专业)以上的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职称。

5、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6、关于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累计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72学时。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7、关于学历认定问题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部队院校全日制教育毕业证书,中央党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校对学制两年以上的长期班次学员所授予的党校学历,在参加职称评定时予以认可。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可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学历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4)各类培训班颁发的修业、结业、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可作为评审其专业能力的参考要素。

8、关于论文、著作的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撰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专业文章等,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撰写2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期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一定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今后市级内部刊物发表、市级学会交流或盖章的论文只作参考,不作有效论文对待。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政策公开

用人单位要把当年申报职称的政策依据、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站、公告栏、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传达到所有专业技术人才。

事业单位要事先制定职称申报方案。根据岗位设置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通过民主推荐或公开竞争的方式,确定推荐申报对象。《盐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方案备案表》样式附后,可从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申报方案备案工作,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

2、个人网上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网上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1日—7月30日。申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进行申报。通过网上审核、完成网上缴费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一式三份。

3、用人单位审核公示

申报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扉页,作出诚信承诺并签字。

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情况,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样表见附件3(可从盐城专业技术人员服务网下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成册。

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用人单位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申报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社区街道负责受理,在申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4、材料上报时间及流程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市直单位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城乡建设局,县(市、区)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职称办审核后集中报送市职称办。报送材料地址: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迎宾南路158号市房产大厦1607室),联系电话:88420001。

四、申报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资格证书填写信息表》一份。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任职期间年度考核表。

4、《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其中:专业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二,公需课程不少于规定总课时的三分之一。

5、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6、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7、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图纸、鉴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8、专业技术论文或专(编、译)著原件及复印件。

9、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人员需报送有关破格条件的资料。

10、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社会保险手册(复印件)或社保缴纳证明。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供《盐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方案备案表》。

11、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

五、报送材料要求

1、上述报送的材料除第1项外,其它材料均须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必须有目录。

2、报送的材料除个人在工作总结中详细阐述外,还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单位证明、文稿以及有关旁证等)。

(1)设计图纸。一般只需附图签,表明项目名称、规模、日期以及申报者在该项目中的作用、地位等。

(2)论著、译著、杂志。合著的著作或译著必须附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以及申报人参与编写章节的全文等复印件。

(3)业绩部分。个人所承担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必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获奖文、奖励证书、奖状)或取得效益(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效果的证明;有关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某些措施,从而确保了质量(施工质量、检测质量等)的证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证书以及专利实施单位有关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等。

(4)申报表一式三份,打印时必须是A3纸A4版面正反打印并骑中缝装订。

3、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申报、核实过程中,要做到申报名单公开、业绩成果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查工作。学历、资历要符合要求;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务请各单位严格审查把关,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5、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部分:个人简历;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论文、论著、译著等作品情况;符合资格条件中的哪些条款。

6、申报材料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必须签字。

7、申报对象本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首页“个人声明”中签字,保证所填写的内容和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8、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和各类证书、业绩、论文成果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提供从2017年12月31日至申报之日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1、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材料目录

2、盐城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申报方案备案表

3、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公示表

4、盐城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情况汇总表

5、盐城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申报表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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