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图审中心,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科〔2016〕10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2016年抽查通报中我市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行为及勘察设计文件规范性方面
祥云养老院综合楼(东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崔勇、徐留建缺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仅提供了一页,未见劳动合同签字盖章页),须补齐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富泰佳园11#楼(江苏中城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金蕾建筑专业图纸上签字与其他专业图纸及劳动合同上签字的笔迹不一致;大丰瑞安名邸19#楼(江苏凌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缺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复印件,须补齐该材料复印件;万成·尚景住宅小区C区9#楼(江苏铭城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除总说明及部分平面图纸外,其余主要图纸均未加盖注册执业人员印章。
2、勘察设计质量方面
被抽查的8个项目勘察、建筑、结构等专业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质量问题另发)。其中,射阳县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审查的万成·尚景住宅小区C区9#楼项目结构专业漏审 “强条” 1条。
二、处理意见
1、对于上报资料不完整的单位,须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对于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的单位(详见附件),予以通报批评,并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整改。在整改期内,须将整改材料通过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将收回其《诚信手册》,暂停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手续,对本市企业还将收回施工图出图专用章。
2、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进行切实整改,修正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整改工作应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20日内完成,质量整改结果(含漏审、发现安全隐患能力及其他方面的整改结果、相关计算书、补充材料)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各县(市、区)住建局应督促各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并将质量整改复核结果填入《2016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整改材料及反馈表一个月内报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盐城市区被抽查的项目存在问题由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将整改结果报市图审中心复核后于一个月内报送至我局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
3、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内部质量管理,落实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人员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1、深入反查。全市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以此次质量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反查工作,举一反三,对以往勘察、设计和审查项目展开反查,及时整改反查中发现的问题。
2、加强监管。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
3、加强指导和培训。各勘察设计单位、图审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收集和整理历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组织专家进行研讨,形成统一意见,对勘察、设计和审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指导,切实提高勘察、设计水平和施工图审查质量。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情况的通报》(苏建函科〔2016〕1026号)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13日